常言道:“矩不正,不可为方;规不正,不可为圆。”学校,无疑是一个强调规矩的场所。为了切实做好教育管理工作,各个学校通常都会制定一系列校规。有些学校的校规可谓细致入微且极为严格,涵盖从清晨起床时刻至夜晚熄灯入眠之际的各个方面,包括食堂的纪律要求、寝室的卫生标准,以及学生的穿衣风格、发型长短等等。校规的管理对象主要是学生,所以在制定各类校规之时,必须充分考虑人性化因素。切不可仅凭某些领导一时兴起、主观臆断,否则制定出的校规很可能脱离实际,难以付诸实施,甚至沦为笑柄。以往,我们见过不少奇葩校规,例如有的学校规定垃圾桶内不能有垃圾,寝室桌子上不能放置物品,查寝时床上不能有人;走廊、教室和厕所内禁止闲谈,教学楼内不允许吃东西;校服必须拉上拉链……近日,山西怀仁市一名高中生因在晚上十一点以后去上厕所,被学校判定为重大违纪行为。该生不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,还被要求自费打印 1000 份“自我认识”进行分发,此事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。网友们纷纷感到诧异,深夜上厕所怎会被视为违纪呢?这究竟是怎样的奇葩校规啊!对于夜里 11 点上厕所为何被认定为违纪,该校相关老师作出了解释:这个校区晚上 10 点 20 分结束晚自习,10 点 45 分熄灯。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,在 10 点 45 分熄灯之后至晚上 11 点 10 分之间,若无特殊情况,是不允许上厕所和随意走动的。倘若确实因身体不适必须在该时段上厕所,需要提前向管理老师告知,否则就会被判定为违纪,记严重警告一次。由此不难看出,校方的本意是担心个别同学在晚自习结束后不抓紧时间上厕所,而是一味地玩闹,等到熄灯之后又要去上厕所。此时,有些学生已经入睡,这样难免会对其他同学造成干扰。然而,人有三急,在熄灯之后去上厕所的同学当中,固然有那些不守规矩、只顾玩闹之人,但也肯定有确实急需上厕所的同学。就连上个厕所都要打报告,这着实有些强人所难,缺乏人性化了。此事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后,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迅速作出回应。经核查,指出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校方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。为此,对学校方面采取了如下处理措施:责令校方深刻吸取教训,要求学校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,对学校德育处主任予以提醒谈话,并对该校管理制度进行优化调整。同时,要求校方领导和班主任老师与该生进行关心关爱谈话,做好思想工作,并退还全部复印费 100 元。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可谓及时且较为符合实际情况。确实,仅仅因为错过上厕所的时间窗口而去上了个厕所就被给予严重警告,实在是有些小题大做。而责令学生打印 1000 份所谓的“自我认识”并在各班分发,更是不妥之举,这不免让人觉得是在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。学校方面首先应该明确的一点是,自己首要从事的是教育工作,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的,其次才是扮演管理者的角色。教育是充满温度的,绝非仅仅依靠一纸冰冷的规定就能做好教育管理工作。只有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和感受,以人性化的方式制定校规,以关爱的态度实施管理,才能真正实现教育的目的,培养出有道德、有素养、有责任感的优秀学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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